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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7

宜蘭警分局連夜偵破|持槍恐嚇取財金飾案 (影音連結)

新聞中心/宜蘭縣訊
查廖姓犯嫌與邱姓犯嫌2人於本月1416時許在本轄宜蘭市一家金飾店,以佯稱購買金飾項鍊為由,由邱姓犯嫌從皮包取出一把改造手槍隱現於腰際,令楊姓被害人交付前經預選購之金項鍊一條,致被害人心生畏懼,遂依犯嫌指示交付金飾項鍊1條重12分(約新台幣6萬)得手後隨即逃逸;

然被害人原本想息事寧人不願報案,未料邱嫌竟食髓知味,於隔日(15日)1530分許,獨自一人前往被害人家中,欲再向被害人索取金飾,被害人因懼怕,遂再依邱嫌意思交付金飾項鍊61條(約新台幣3萬)給犯嫌,於事發後,經被害人與家人商討,於15日晚上正式向警方報案。

本分局獲報後立即成立0415專案小組,除清查本縣治安顧慮人口及案發處沿路調閱路口監視器外,針對轄區內投宿處所及電動玩具店展開地毯式清查,立即鎖定本轄廖姓毒品人口涉嫌重大,順利於16日凌晨2時許將廖嫌逕行拘提到案,另一邱姓犯嫌獲知廖嫌被逮,於16日上午5時許駕駛車號7○○-N自小客北上逃逸,本分局獲悉後立即派偵查隊幹員北上追緝,於昨1619時許,在台北市中山區邱姓犯嫌投宿旅店樓梯間埋伏,見邱嫌走出房間時,即上前拘提邱嫌並查獲一級毒品海洛因6.67公克及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96公克,接續帶同邱姓犯嫌至頭城地區取槍,於17010分許在青雲路三段取出作案支改造手槍1支弾匣1個及子彈6發。全案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恐嚇取財罪嫌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對於不相識或不熟之人要求進入屋內,須小心愼防過濾,尤其是經營商家買賣,多加一道門窗,盡量隔著防盜門窗與來訪者商談買賣事宜,多一道防線,多一份安全,如發現可疑人、車請即向警方反應或110報案,以共同維護治安。
嫌犯:
廖○○(男、57年次、宜蘭市人),毒品前科。
邱○○(男、65年次、頭城鎮人),毒品前科。
查獲證物:改造手槍1把、子彈6發及一級毒品海洛因6.67公克及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96公克。
   宜蘭警分局連夜偵破|持槍恐嚇取財金飾案 (影音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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