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馬燈製作

※防範 黴漿菌、腺病毒、呼吸道融合病毒,勤洗手、戴口罩,避免感染 ※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

2017/04/07

天氣漸趨炎熱|請民眾注意戲水安全

新聞中心/宜蘭縣訊
近日艷陽高照,氣溫回升,正是民眾從事戲水、游泳、衝浪、浮潛或水上摩托車等水上活動的時候,然往往因不諳水性或不熟悉水域特性而發生溺水意外時有所聞。本縣106年至今從事水上活動而溺水案件共計1件。宜蘭縣政府特別提醒各級學校及民眾加強注意防溺並宣導學童於戲水時應注意自身安全;請家長要求子女切勿到易發生溺水水域進行戲水活動,避免發生不幸事件。民眾如至河川、溪流、湖泊戲水時,應特別熟記以下戲水安全注意事項:

應選擇有救生員執勤的海灘游泳,並在飽食後及極度疲倦時,切勿下海游泳。
入水應攜帶浮標、泳圈、救生衣等救生器具,切勿穿著長褲或牛仔褲入水。
應遵守各海水浴場之規定(各開放海水浴場在入口處都設有告示牌)。
當海灘設有警告或禁止標誌時,應遵守規定,勿強行下水。
在水庫下游作水上活動,特別注意水庫洩洪資訊,以免被困沙洲或被水沖走。
遇到大雷雨或地震發生時,應立即離水上岸,往安全處所逃避。
勿倚賴充氣浮具,並注意浮具是否有破裂洩氣情形。
不要游離岸邊太遠,須量力而為;如果游得太遠,未必有足夠的氣力游回岸邊。
若遇溪水瀑漲,被困岩石或沙洲,應保持冷靜,等待救援,或尋找可助浮且耐沖刷的物品,萬一被水沖走時,可將物品置於身體下方,以免身體直接被撞傷。


游泳中如遇水流,切記應順流斜向游往岸邊,即可靠水流力量輕易靠岸。
到河川、溪流、湖泊戲水應有家長陪同,或結伴互相照應。
不熟悉救生技術的人,不可冒然下水救人。
 不可在設有「禁止游泳」「水深危險」等標示區域游泳,亦不可在航道、 港區、礁岩區及碼頭游泳。不明地形或水深處均不宜跳水。
若有人溺水時除大聲請求支援,並察看四周是否有救生器材(救生繩、救生圈、救生衣、具浮力之球狀物等)執行岸上救援或打119(遇海邊溺水亦可打118)求救,如未學過水上救生,不可冒然下水,以免造成溺水事件。

 有關相關水上安全注意事項,可至內政部消防署防溺宣導網(http://www.nfa.gov.tw/main/Unit.aspx?ID=&MenuID=513&ListID=351)瀏覽查閱,再次提醒民眾,有關宜蘭縣曾發生溺水案件之地點,本府消防局均已彙整並公告於該局網頁中,歡迎民眾多加查詢利用,同時呼籲民眾前往海域進行各類活動,應有危機意識、做好自身安全防護(例如穿著救生衣、攜帶浮標等),以避免因離岸流、潮汐轉換、颱風來臨前後海流不穩定等不確定因素,造成溺水案件,宜蘭縣政府關心您。


邀請你,按讚 或 分享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