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馬燈製作

※防範 黴漿菌、腺病毒、呼吸道融合病毒,勤洗手、戴口罩,避免感染 ※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

2017/08/09

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應注意自身安全

新聞中心/交通部訊
臺灣四面環海,隨著海岸與海域管理解禁,民眾親海活動愈加盛行,為強化水域遊憩活動安全與秩序,交通部(觀光局)除訂頒「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管理水域遊憩活動外,有關保麗龍船、獨木舟及腳踏船等浮具管理,交通部亦於103年召開會議研商訂定「各類水域船舶管理權責劃分表」,由地方政府依據地方自治精神因地制宜訂定相關規定管理。

為兼顧民眾親水權益及海上航行與作業安全,交通部航港局近期已邀集專家學者、漁業署、海巡署與各地方政府,研議「公共水域浮具安全使用及活動建議與注意事項」草案,共同制定浮具使用及活動指導原則,以規範浮具之使用範圍、安全設備及事故處理等共通性事項,作為地方政府訂定浮具管理自治法規參考。未來交通部航港局並規劃於船舶法明訂地方政府對於浮具之管理權限,使法律授權依據更臻完備。

交通部觀光局呼籲,民眾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應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暑假期間應特別注意,除遵守「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相關活動規範外,乘載保麗龍船、獨木舟及腳踏船等浮具,應注意其適當的使用範圍及安全性。

邀請你,按讚 或 分享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