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宜蘭縣訊
本106年9月6日15時25分,礁溪分局由礁溪所長盧禹澄率副所長吳金峰、警員吳文瑜、許富雄、高睿佐、林詩哲等6員,持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搜索票3張於宜蘭市縣政一街外自清晨開始埋伏,趁下午犯嫌有事外出時,在所長事前縝密規劃下,員警兵分二路順利逮捕犯嫌程○○,渠第一時間仍否認自我身分,
在警方技巧性訊問下,犯嫌終於突破心防坦承身分,礁溪所員警順利進入渠住處並查獲3支改造槍枝及7包毒品(毛重10.33公克),全案依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偵辦。
嫌犯住處外有裝設監視器,住處旁的逃生通道出口門也被反鎖,在礁溪分局警方鍥而不捨埋伏(6人全副武裝、汗流浹背擠在不到1.5坪的小機房長達9小時)、堅持不懈查看監視器的努力下,最後順利逮捕犯嫌,礁溪警方主動、積極維護民眾安全態度值得肯定。
本案經礁溪分局同仁辛苦執勤下,一舉查獲程嫌到案,貫徹縣政府掃蕩毒品及打擊犯罪之決心,分局長陳宇桓表示,毒品為各項犯罪之淵籔,一旦染上毒品,終身貽害家人及自己,呼籲民眾切莫以身試法,以免身陷囹圄後悔莫及,也呼籲不法分子早日改過自新,以免自誤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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