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教育部訊
教育部106學年度第1學期的5歲幼兒免學費(以下簡稱免學費補助)及中低收入戶幼兒就學補助開始辦理了!免學費補助的申請對象是100年9月2日至101年9月1日間出生的小朋友,中低收入戶幼兒就學補助則是101年9月2日至104年9月1日間出生,且具有當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者;申請期限到本(106)年10月15日截止,家中有符合補助年齡的小朋友,請家長記得向小朋友就讀的幼兒園洽詢;
5歲幼兒免學費補助包括「免學費補助」及「經濟弱勢幼兒加額補助(以下簡稱弱勢加額補助)」二種,相關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免學費補助:無家戶年所得的限制,因此家長不用自行提出申請,只要是符合補助年齡和就讀符合規定幼兒園的小朋友,都可以獲得這項補助,補助方式為:
(一)公立幼兒園:為實際減輕家長負擔,採幼兒入學時直接減免學費的方式辦理,每名幼兒一學年最多可節省學費新臺幣(以下同)1萬4,000元。
(二)私立幼兒園:考量各園的規模和營運情形不同,所以補助方式可以比照公立入學時直接減免的作法,或是等政府的補助款撥付後再轉撥給家長,每名幼兒一學年最多可節省學費3萬元(分上、下學期撥付)。
二、弱勢加額補助: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是104年度家戶年所得總額(5歲幼兒及父母合計)70萬元以下家庭者,除免學費補助外,還可再申請本項補助,依所得級距,再加額補助其他就學費用一學年1-3萬元(分上、下學期撥付)。(此項補助涉家戶所得資訊比對,請家長依規定提出申請)
三、前兩項補助合計,經濟最弱勢的家庭,可以免費就讀公立幼兒園,就讀私立幼兒園,一學年最高可以補助6萬元。
中低收入戶幼兒就學補助每生一學年最高補助1.2萬元,欲申請本項補助的家長,需具備由戶籍地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審核認定今年的中低收入戶身分後,即可由小朋友就讀的幼兒園協助家長申請本項補助款。
為了順利推展各項就學補助作業,教育部表示,106學年度第1學期的就學補助經費已經撥付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並且協調地方政府妥善規劃作業流程,採隨到隨辦的方式辦理,務必在幼兒園送件後1個月內完成撥款的程序,讓家長能夠實際受惠及提升私立幼兒園比照公立減免學費作法的意願。
同時,為拓展公共化教保服務供應量,教育部亦持續補助各地方政府增設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改善公立幼兒園教學設施設備及補助經濟弱勢幼兒免費參加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課後留園服務等措施,以提供幼兒優質、普及、平價、近便的教保服務,讓孩子在家長、幼兒園及政府攜手合作之下,獲得完善的幼兒教育與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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