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在發生職業災害後,如果身體有遺存障害,經過醫師診斷建議及相關的治療師專業評估,所購買的輔助器具,可向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申請補助,此外,勞工因該職業災害致失能達一定等級,並可同時請領生活津貼。
勞動部說明,為減輕職災勞工經濟負擔,降低身體不適,並協助早日重返職場,勞工遭遇職業災害,在醫療期間,如需使用輔助器具,應由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的醫師開立診斷證明及相關治療師專業評估,確定符合使用需求,即可前往購買,檢具購買的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及應備文件,向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申請補助。
現行輔助器具補助項目有105項,根據統計,每年平均補助約800人次,補助總金額約800萬元,補助項目以支架占35%最多,其次為彈性衣占21%,輪椅類占10%。補助金額則以彈性衣占40%最多,支架占20%次之,輪椅類占16%。勞動部強調,此項補助之對象並無經濟條件的限制,也不限定是否已取得身心障礙證明,依補助標準表核實發給,除部分特殊項目外,每年最多以4項輔具,總金額6萬元為限。使用的輔助器具已逾使用年限時,如仍有使用需求,都可再申請補助。
此外,職災勞工若遺存有失能情形,並可請領職業疾病生活津貼或身體障害生活津貼及看護補助,其性質係屬於勞保職災給付後的補充保障,有加勞保勞工最長可發給5年,未加勞保者最長發給3年,以按月方式發給,每屆滿一年勞動部職安署均會以掛號寄送相關書表提醒重新提出申請,以維護職災勞工權益。
勞動部提醒,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各項補助均無須透過投保單位,可直接檢具申請書件提出申請,相關申請手續並不複雜,不需再付費委由他人代辦。勞工如對職保法各項補助申請相關問題,可洽勞動部職安署職業災害勞工保護組(電話:02-89956666分機8287,網址:http://www.osha.gov.tw)或各地方政府職災勞工主動服務計畫服務窗口(各縣市聯絡電話及地址,可至以上網址查詢)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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