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扶植協力青年藝術發展,給予青年藝術創作舞台及曝光機會,培養開拓青年參與藝術文化,特訂定「文化部扶植青年藝術發展補助作業要點」,以落實青年文化平權,並建構藝文創作自由的支持體系,以充分發展臺灣的原創力及文化力,受理申請期間自106年12月11日至107年1月25日止。
凡年滿二十歲至四十歲,且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以及經政府機關許可登記或立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大專院校、美術類博物館等團體或組織,皆可申請。補助內容有:「1.青年藝術職涯發展:推動青年藝術職能、實驗研發、核心創作、田野調查研究、發表展演、策展、實習就業等相關計畫。2.促進青年文化平權:提升青年參與多元文化,培養及開拓青年參與藝文欣賞、創作、研究、交流等相關計畫。3.青年藝術人才培育:為青年辦理有關提升藝文專業技術、行政及藝術知能等相關培育計畫。4.青年藝術整合平台:係指透過整合平台,協助辦理青年藝文行銷推廣、國內外交流、跨域整合、資訊流通、經驗傳承等相關計畫。」等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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