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警分局今年11月至12月間,遭詐欺集團以假冒中華電信客服人員,佯稱欠繳手機通話費,並遭盜用證件涉及刑案為由,致3名被害人受騙,遭騙金額達新臺幣330萬元,警方於11月初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調查,經專案小組調閱過濾上百支監視器,發現詐欺車手以大眾運輸車輛為犯罪代步,進入超商假借購物之便,伺機等待接收傳真監管單,進而依照指示向被害人詐取金錢;警方於調查中發現設籍於新竹市之符姓男子涉有重嫌,於是立即報請宜蘭地檢署指揮偵辦。
昨(22)日上午11時45分許,警方接獲民眾來電表示,發現一可疑男子形跡詭異,經轄區延平所長蔡鎮謙獲知後,立即前往,發現該男子疑似為本分局轄區發生多起假檢警詐欺案犯嫌,隨即通知偵查隊,由隊長率專案小組人員前往,經確認可疑對象為本轄詐欺案犯嫌後,立即展開埋伏跟監任務;於埋伏跟監中發現該犯嫌不時以徒步及坐計程車方式在本轄慈安、陽明路等路段往返游走,最後約餘14時20分許搭乘計程車往陽明路131巷內向被害人面交取款,員警俟犯嫌上車欲離開時,見機不可失,立即攔查該車,當場於符姓犯嫌背包內查獲詐騙得手款項新台幣123萬及偽造台北法院公證聲請書與傳票影本。
符嫌當場認栽,並坦承於11月份詐騙得手160萬、12月分別於15日、18日及22日詐騙得手90萬、80萬及123萬元,共詐騙得手新台幣4百53萬,據符姓犯嫌表示,因目前無業,發現當車手每次若得手可獲利新台幣1萬元,輕鬆且好賺,但對於所犯罪行深感悔恨;全案依刑法詐欺罪嫌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宜蘭分局長莊武能表示,民眾接到詐騙電話民眾除了一聽、二掛、三查證之外,並且應該運用一聽、二演、三報案配合演出,把車手釣出來,勿只有消極不理會,因為這樣詐欺集團還會繼續對別人行騙,另外如接獲自稱地檢署檢察官、書記官或偵辦詐騙案件的刑警等身分,以凍結民眾帳戶或要求交付金錢予書記官等等,都是屬於詐騙案件,如有發生是類情形,請立即以電話向165(反詐騙專線)、110或向當地分駐(派出)所報案或求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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