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區於107年元旦發生市場賣魚婦人皮包,放在三輪車前方遭搶案,婦人遭搶後前往本分局報案,警方立即調閱周邊監視器及訪談可能目擊者,迅速掌握犯案機車車號,發現林姓搶匪騎乘偷來贓車犯案,經警方持續循線追查,發現歹徒將贓車放置於巷內,並以雨衣遮蓋車身,員警徹夜埋伏,俟搶匪現身取車時,當場一舉擒獲。
經清查本縣轄內發生竊盜案件,比對犯嫌手法與影像,發現林嫌涉嫌轄內多起竊案,犯案地點包含宜蘭、羅東、壯圍及三星地區,下手目標也從車輛、車內財物、住宅、現金、電視、行動電話、平板電腦等物品,因犯嫌身型、穿著特徵明顯且為累犯,故辦案同仁一眼即認出。
林嫌遭警查獲後,稱於原本有從事開車載貨工作,但因毒癮發作難耐,即於去(106)年10月間起,陸續開始犯案竊取財物,得手金錢大多用於購買毒品解癮,這次林嫌自認為戴上口罩及安全帽並以偷竊機車行搶,深信可以規避警方查緝,沒想到在1日之內,即遭警方查獲,直呼難以相信。
宜蘭警分局呼籲,年關將近,警方會加強金融機構防搶防竊勤務,也請民眾多注意自身財物看管,多一分小心多一分安全。
元旦搶奪一日內偵破(影音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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