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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0

107年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計畫受理4萬8,520公頃|近3萬原住民可獲得補償金

新聞中心/原民會訊
107年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受理至4月底止,在原民會及各地方政府積極宣導下,原民會在本(5)月10日核定「107年度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受理面積48,520公頃,賡續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有關原住民族土地受限制予以補償的精神。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表示,「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邁入第三年,為了保障原住民族應有的土地權利正義,以及面對近年來的氣候異常,如颱風、豪雨、暖冬及霸王級寒流等都造成臺灣的損害,原住民族對待山林的傳統知識體系,特別是友善土地的生存方式,是處理前開問題的解藥良方,這就是原民會三年來力推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的主要目的。

夷將Icyang主委指出,過去2年政府編列35億元的禁伐補償經費,為臺灣的碳吸存、水源涵養、防災、減災方面帶來的經濟效益超過150億元,避免臺灣超過3.8萬公頃的森林受到濫墾濫伐之威脅,確保林相的完整,持續提供森林做為臺灣母土應有的功能,而今年度補償面積及人數創下新高,推估所產生的經濟效益將逾86億元,為公義臺灣下了一個最好的註腳。

原民會也注意到「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的現有條文,針對土地申請條件及檢測標準給予補償的規定尚未周延,已主動提出修正草案,近期內將送到行政院審議,本次修正草案將更貼切目前土地使用情況及更公平的檢測標準,讓更多具有完整林木覆蓋的原住民族土地得以納入禁伐補償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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