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全國手動測站的細懸浮微粒 (PM2.5)數據顯示,以執政年度(105年5月20日至107年5月19日)來看,執政前之年度為21.1μg/m3,執政第1年度為19.2μg/m3,執政第2年度為17.7μg/m3,執政後第1及第2年度細懸浮微粒年平均濃度改善分別為9.0%及16.1%。
以全國空氣品質監測站自動監測數據分析,細懸浮微粒紅色警戒次數(日平均>=54微克/立方公尺),執政前之年度831次為基準,執政第1年度為632次,第2年度為376次,執政後紅色警戒次數改善分別達23.9%及54.8%,顯示執政以來,細懸浮微粒已有改善成效。
在因應空氣品質擴散不良期間,環保署依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規定已開設4次第二級防制指揮中心,在空氣品質惡化前,提早啟動各部會應變作為,地方政府亦成立地方防制指揮中心,中央與地方通力合作及公私部門協力配合,大幅減緩空氣品質不良日發生。
在因應空氣品質擴散不良期間,環保署依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規定已開設4次第二級防制指揮中心,在空氣品質惡化前,提早啟動各部會應變作為,地方政府亦成立地方防制指揮中心,中央與地方通力合作及公私部門協力配合,大幅減緩空氣品質不良日發生。
環保署在李署長領導下加速推動院核定「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積極推動鍋爐汰換,餐飲業增設油煙防制、紙錢少燒及集中焚燒、營建工程稽查管制,減少露燃案件及面積,河川揚塵防制、汰換一、二期柴油車、三期柴油車加裝濾煙器、汰除二行程機車及推動電動車等,另檢討空污費之徵收,以促使轉為增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及有效操作防制設備,以降低污染排放,後續除定期檢討外,將更積極推動各項管制工作,以達到108年細懸浮微粒年平均值18μg/m3及紅害減半之目標。
環保署表示目前「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已送至立法院審查並於107年4月9日初審通過,為建構更完整之空氣品質管理制度,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儘早完成修法程序,將持續與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攜手合作,多管齊下方式改善空氣品質,以保障國人健康。
環保署表示目前「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已送至立法院審查並於107年4月9日初審通過,為建構更完整之空氣品質管理制度,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儘早完成修法程序,將持續與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攜手合作,多管齊下方式改善空氣品質,以保障國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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