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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8

宜蘭檢、警、林機關聯手,重擊明池盜林上下游集團(影音連結)

記者陳仁宗/宜蘭縣報導
宜蘭地檢署聯合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及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等機關,共同守護轄內珍貴山林資源,利用科技即時監控系統等設備,追蹤逮捕明池地區盜伐林木現行犯,並溯源向上追緝訂貨貨主及收購贓物集團,重擊盜林集團上下游供應鍊。本署檢察官於今日偵結全案,起訴該集團被告13人,對主嫌求處重刑,並聲請沒收扣案珍貴樹瘤、角材不法所得及鏈鋸、汽車等犯罪工具,以嚇阻破壞國土不法行徑。

1078月間林務局羅東林區管處森林護管人員巡山時,發現本轄明池區域大溪事業區第50林班出現異常山徑,經組隊暗中調查,確認有山老鼠集團成員進出揹運盜伐林木,惡意盜取、破壞林班,經啟動「檢、警、林聯合查緝機制」,由本署李頲翰檢察官、陳怡龍檢察官籌劃,指揮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三星分局、保七總隊第四大隊羅東分隊及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等單位共同偵辦。


偵辦期間,專案團隊除在山林之間埋伏、露宿,更以科技即時監控設備掌握犯罪訊息。10712月間因時機成熟,先在台七線大漢橋上逮捕盜伐現行犯田○○、陳○○、陳○及駕車接應車手曾○○等4人,在車內起獲贓木扁柏樹瘤、角材計6件及背架、頭燈、望遠鏡等犯罪工具;又同步赴集團共犯翁○○、劉○○、馬○○、簡○○等4人位在桃園地區之倉庫等處搜索,起獲贓物檜木、扁柏之樹瘤及角材計41件及鏈鋸、電動刨刀、涉案車輛等犯罪工具。被告田○○、陳○○、陳○、馬○○等4人經聲請法院羈押禁見獲准。

為杜絕山林盜伐、收贓不法交易管道,專案團隊鍥而不捨,再以科技數位鑑識分析及共犯指證等,向上追查該集團交易網絡,於今(108)年1月間在桃園市大溪區、龍潭區及屏東縣萬丹鄉等地發動第二波查緝行動,查獲收贓黃○○、宋○○、雷○○、鄭○○等4人,並查扣扁柏、肖楠、紅檜之樹瘤、角材、藝品等共44件、檜木精油24瓶、梢楠精油17瓶及鋸臺、打磨機等犯罪工具,一舉瓦解該盜林集團上下游供應鍊。


本案經承辦檢察官以被告等人分別違反森林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第4款、第6款之結夥2人以上於保安林竊取森林主產物與使用車輛搬運贓物及森林法第50條之收買贓物等罪嫌提起公訴;對其中破壞環境法益惡行重大者,請求法院量處重刑,對悔悟協力查明共犯及贓物流向者,請求法院量處適當刑罰,以期罪責相當,另聲請沒收查扣犯罪所得珍貴檜木、扁柏、肖楠之樹瘤、角材和工藝品共計91件,檜木精油24瓶、肖楠精油17瓶,及鏈鋸、電動刨刀、涉案車輛等犯罪工具,並嚇阻不法山林犯罪。

為保護本轄珍貴森林資源,本署將繼續強化檢、警、林聯合查緝平臺,共同提升科技監控、數位採證及林木生物鑑識等辦案能量,瓦解山林盜伐、收贓交易結構網絡,保障民眾享有宜蘭好山、好水的美好生活環境。


宜蘭檢、警、林機關聯手,重擊明池盜林上下游集團(影音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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