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宜蘭縣訊
宜蘭分局新生派出所8月18日 3時5分接獲110報案,於宜蘭市大福路1段247號往壯圍方向發生交通事故,備勤警員游宗偉、林世傑隨即到場發現一台自小客車撞倒路邊電線桿,車內無人,遂向附近民眾詢問車主去向或經過情形時,2名男子自宜興橋方向步行前來,其中一名林○豪(85年次)向警方供稱自己為該車輛駕駛,因行經該路段為閃避野貓而失控撞擊路邊電線桿,且過於緊張跟車內另一男子劉○貴(62年次)步行離開現場,途中見到警方到場才向警說明案發經過。由於警方到場時2人已經離開現場當下無法確認何人為駕駛,為求慎重故要求2人至所製作筆錄並實施酒測,2人原本不願配合,處理現場並有3名黑衣人在場叫囂,惟經警方強勢告知恐有違法之虞,2人始同意配合警方前往派出所進行酒測,經測得林○豪酒測值0.0m g/l、劉○貴酒測值0.64m g/l,2人於製作筆錄時稱身體不適,筆錄訊問中斷,宜蘭分局今(18)日將再通知2人至所續行製作筆錄,本案新生派出所已持續調閱沿線民宅及路口監視器與通聯紀錄釐清案情中,如發現涉有酒駕違法事證將予以依法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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