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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5

拍攝雪景時將大量灑鹽的方式處理 傷害環境生態

新聞中心/宜蘭縣訊
針對大兼廣告制作公司在大同鄉梵梵溫泉行水區陸地上,以大量鹽巴場佈、破壞環境乙事,本府環保局代理局長康立和今(25)日率文化、農業單位會同林務局前往勘查。由於該公司事前隱匿,且事後現場清理不確實,環保局將依廢棄物清理法及水汙法開罰,並限期復原,否則連續處分。同時對少數違規劇組將列不歡迎名單,不再給予拍片協助。

宜蘭縣政府環保局表示,大兼廣告製作公司,係從事電視廣告手機遊戲公司,昨(24)日共有劇組約有50人在現場拍攝廣告,並將大量鹽巴灑在梵梵溫泉行水區陸地上,民眾質疑有破壞環境之虞,立即轉貼臉書,引起眾多網友與縣籍議員陳傑麟、當地居民共同譴責。
本府環保局獲報後,即派員前往稽查,並在今早前往現地勘查、採樣;同時根據陳情照片與現場尚未清除完善狀況,依違反廢清法272款污染地面的方式裁處  ,罰額12006000元。及依據水汙法30條之2款規定裁處3-300萬處分。
宜蘭縣政府強調,本府協拍中心(文化局)在影視協拍的聯繫工作上,基於一貫對業者的信任與友善,均積極協助,但該公司申請書及計畫書均未表述,拍攝雪景時將以大量灑鹽的方式處理,同時未完成申請程序,逕自將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及聯絡電話逕行公告,對於本府及文化局的形象均造成傷害,本府文化局之後將對該公司,不再給予影視協拍協助,也將對本縣特殊環境生態地區的協拍將嚴格審查,並要求切結保證不可傷害環境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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