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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3

106年國中教育會考|4月14日寄發准考證

新聞中心/教育部訊
106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414日寄發准考證,集體報名的國中應屆畢業生,准考證將由就讀國中轉發;個別報名的考生,准考證則由各考區試務主辦學校寄發。教育部及全國試務會提醒各考生,應於收到准考證後詳細檢查並妥善保管,如有錯誤須更正,集體報名的學生應於417日下午5時前向就讀國中提出申請更正,個別報名的考生應於418日下午5時前向考區試務主辦學校提出申請更正。
准考證如有毀損或遺失,應於考試當日(520日、21日)攜帶考生本人身分證件及與報名時同式2吋相片1張,向各考場試務中心申請補發,准考證須妥為保存,考試結束後不再補發。

全國試務會提醒考生,英語科聽力題及數學科非選擇題納入成績計算,計分方式與105年相同,英語科閱讀及聽力計分比例為80:20,數學科選擇題及非選擇題計分比例為85:15。其中英語科測驗採閱讀及聽力分題目卷且分答案卡的方式辦理,英語科考試時,先進行英語科閱讀測驗,休息30分鐘後再進行英語科聽力測驗。

106年國中會考提供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突發傷病考生依需求提出考試服務申請,包含試題卷別、試場、輔具、作答方式等項目。並且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cap.ntnu.edu.tw/
「特殊考生應考相關」頁面中,建置各項考生應試程序及注意事項等相關內容,供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與教師參考。

教育部強調,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所辦理的國中教育會考,是學生在國中學習階段的總結性評量,由專業評量機構負責命題、組卷、閱卷與計分工作。透過參加教育會考,學生、家長、教師和學校可以瞭解學生的學習品質,並讓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確保國中畢業生學力品質,實踐國家課程目標。因此,無論是否需要以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做為高中、高職或五專之入學使用,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教育部呼籲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學校、教師及家長,共同鼓勵每一位國中應屆畢業生都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並且完整作答所有試題,以全面瞭解自己在國中階段的學習狀況,作為下一個學習階段的參考。

有關106年國中教育會考相關詳細資訊,請上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www.cap.ntnu.edu.tw106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網站(http://106cap.tnfsh.tn.edu.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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