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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3

國內函件郵資26年來首次調整| 自106年8月1日起實施

新聞中心/交通部訊
國內函件郵資自民國80720日調整迄今已歷經26個年頭。中華郵政公司為合理反映服務成本,以確保永續的普及化服務,自10681日起調整國內函件郵資,並配合新郵資實施,同時發行無面值郵票一套2枚;其中1枚為國內平常印刷物基本郵資,1枚為國內平常信函基本郵資。

為考量顧客使用的便利性,調整後的國內函件資費一律改以新臺幣元為單位,國內信函起始郵資由5元調整為8元;郵簡由4元調整為6元;明信片由2.5元調整為5元;印刷物起始郵資由3.5元調整為6元;小包由10元調整為12元;至其他種類郵件資費亦考量作業成本、顧客便利性等因素一併調整,例如:代收貨價費參酌民間業者訂價方式調整,將轉帳匯費包含在內一次收取,不再於收到貨款後再扣收轉帳匯費,以簡化程序。詳細內容請至中華郵政公司全球資訊網查詢(http://www.post.gov.tw或洽各地郵局。

本次郵資調整所增收入,中華郵政公司將用以改善顧客用郵環境、配合科技發展購置新設備,並將提升郵件收寄、封轉、運輸及投遞各項作業服務效率與品質,以確保民眾用郵權益。此外,亦將配合政府長照2.0政策,持續深化關懷獨居長者等措施,以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另民眾持有未使用郵票、特製信封等,可於補足郵資調整差額後仍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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