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油公司馬公行銷中心湖西庫區16號油槽漏油事件,經深入調查,主因為現場員工誤判漏油原因,導致發生漏油情事,為此台灣中油再度向社會道歉,今(23)日公布懲處名單,檢討發生原因,並擬定短中長期改善方向。
台灣中油表示,經調查,實際漏油期間為106年6月26日至7月3日共計8天,清查結果該油槽漏油累計68.4公秉。事故發生後,庫區未如實速報,且油料帳登載不實,庫區負責主管及各層級督導主管責無旁貸,依分層負責懲處各階主管。
懲處名單如下:黃副總經理(時任油品行銷事業部執行長)記大過一次、督導畢副總經理記過一次、油品行銷事業部詹代執行長(時任嘉義營業處處長) 記大過一次記過一次、嘉義營業處王處長記過二次、嘉義營業處洪副處長記大過一次、馬公行銷中心曹經理(原已記大過一次)追加至記大過一次記過二次、楊姓管理師(原已記大過一次)追加至記大過一次記過二次。
台灣中油檢討該案發生原因,將從制度面、操作面、技術面以短、中、長期擬定改善方案,包括所有油槽立即平行展開油料帳之盤點、改善油槽檢修作業方法、建置油槽存量自動警示功能,未來將導入智慧型自動量測系統,取代人工登帳作業。今日發函澎湖縣環保局,並於24日派專人持送「湖西供油污染場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改善方案」,另於4至6週內完成湖西庫區初步污染控制措施及設置整治系統,後續配合環保主管機關公告列管作業,提送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供審查,儘速完成該場址之污染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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