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仁宗/宜蘭縣報導
宜蘭縣政府從104年7月11日起至108年7月10日,採分批換發原執舊制未註記效期之身心障礙手冊換發證明作業,目前已進入最後階段,民眾如果還使用綠色身心障礙手冊,請務必在108年7月10日之前,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換成粉紅色證明,如逾期未完成換證,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06條規定,本府得註銷該身心障礙手冊,將會影響持有人相關權益。
宜蘭縣政府主動協助本縣身心障礙手冊持有人換證作業已進行將近4年,分階段換證均透過公文通知,並透過各鄉(鎮、市)公所、衛生所協力合作下,以電訪、家訪、郵寄申請、領證服務及到宅換證等多元措施積極協助民眾辦理換證。經統計,截至108年6月21日止,已有1萬6,633人完成換證,尚有約668人還未辦理換證,換證完成率達96.14%。
目前發現到許多民眾以為是狀況沒有改變就無需換證,然因目前的身心障礙手冊需換發為5年有效期限之身心障礙證明,所以再次提醒持有綠色身心障礙手冊民眾只要攜帶1吋彩色大頭照3張、申請表(可至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網站-https://ltc.ilshb.gov.tw/service/17/index/20)
及綠色身心障礙手冊至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辦理換證,可以馬上辦理換證且不用進行重新鑑定。如行動不便無法外出換證、居住在外縣市者,也可以申請郵寄換證或到宅辦理換證。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徐迺維局長呼籲,為維護使用者權益,如果還沒有辦理換證的民眾,請儘速聯繫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相關資訊可洽詢1957福利諮詢專線,或直接撥打03-9359990分機3116~3118,將會有專人協助辦理換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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