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仁宗/宜蘭縣報導 》 近期被直播主「租管林先生」反覆抨擊「護航中醫師夫婦租霸」的羅東分局警方,原來已鎖定幕後的「地面師詐團」,該集團吸收地政士、未執業之仲介等具不動產交易專門知識充任集團成員,專挑極需變賣房產、需款孔急之被害人(賣家),分工負責以「偽造動支文件」、「冒名被害人身分照會」等手法一路闖關,從保經公司詐取被害人售出不動產應得之價金,讓被害人房產遭過戶後卻分文未得,再將由人頭買家名義取得之不動產設定抵押借貸,二度獲取不法得利,又讓被害人簽下「買回附租約」繳納租金,層層剝皮。
該集團疑因被害人察覺遭詐向警方求助,急於將不動產出售變現脫產,尋求從事包租代管業務之直播主「租管林先生」,透過網路持續散佈「租霸中醫師夫婦」、「刑警介入民事」及「違法逮捕」等不實消息打壓,警方日前已報請宜蘭地檢署指揮偵辦,經縝密蒐證後,於前(6)日將該集團一網打盡,拘提主嫌等9人到案,並查扣手機、平板共15支、筆電、電腦主機各1臺、相關契約資料64張、交易明細72張、存簿9本、安非他命1包(毛重0.5公克)、K盤1組(含卡片)等證物,主要犯嫌及地政士經檢察官偵訊後,諭令以新臺幣30至50萬元交保。
經詢主管機關宜蘭縣政府地政處表示,有關「租管人員」依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26條規定:租賃住宅管理人員(指租賃住宅服務業依本條例規定所置從事代管業務或包租業務之人員),經參加全國聯合會舉辦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資格訓練並測驗合格者,應於取得合格證明之日起一年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指定之機關(構)、團體、學校登錄及領有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證書,始得充任租賃住宅管理人員、第36條:非租賃住宅服務業而經營代管業務或包租業務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禁止其營業,並處公司負責人、商業負責人、有限合夥負責人或行為人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勒令歇業。租管林先生從事租管行為部分,羅東分局將函請主管機關認定裁罰。
羅東分局呼籲,民眾應注意買賣不動產交易過程,務必小心查證;另民眾有資金需求時,可向合法正當融資管道諮詢,切勿輕信非正當管道之資訊,有任何疑問,請致電110、165反詐騙專線,或進入165打詐儀表板網站(https://165dashboard.tw/)查證,以保障財產安全。
詐術誘騙房產過戶|羅警偵破台版「地面師」詐騙集團(影音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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