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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7

減少市場誤導及買賣糾紛|建物測繪登記新制已於元旦上路

新聞中心/內政部訊
建物測繪登記新制已於今(107)年11日上路,屋簷雨遮不再辦理測量登記,建物地下層也改以牆壁中心為界辦理測量登記面積,以健全測量登記制度,減少市場誤導及買賣糾紛,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內政部指出,新制不溯及既往,於今年11日前已申請建造執照,或已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送件者,得適用舊規定,讓市場有充足時間適應制度的調整。

內政部表示,屋簷、雨遮未具備構造及使用上的獨立性,也沒有外部阻隔性,且都不屬於當層之樓地板,無法供人員實質生活滯留使用,納入測繪登記及交易計價,恐增加消費者的負擔。因此,內政部於去(106)年19日修正發布「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部分條文,將一直以來備受爭議的「屋簷、雨遮」得以附屬建物測量登記的規定刪除,不再辦理登記。 內政部指出,這次新制還有另一個修正重點,原本建物地下層以牆壁外緣為界辦理測量登記面積,但該面積範圍無法實際使用,顯不合理,因此新制修改為以竣工平面圖所載面積範圍(牆壁中心)為界,以健全測量登記制度,逐步與國際制度接軌。
 
內政部提到,考量本次變革屬制度重大變動,為讓民眾及產業界能有充分時間因應,避免影響計畫或興建中建物之相關民眾權益,並充分考量都市更新事業推動安定性,新制適用的時點為今年11日。由於新制不溯及既往,不會影響已完成產權登記的原有建物,且今年11日前已申請建造執照或已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送件者,得適用舊規定。 內政部並特別說明,有關業界或民眾憂心一國多制、計價混淆等問題,其實正突顯內政部推動新制實施的必要性,未來屋簷雨遮不再辦理登記,如此才能澈底杜絕不動產市場上常見的誤導消費者及買賣糾紛問題,並讓業者有市場公平競爭的環境,以符各界對於健全登記制度及公平交易之期待。
 
 內政部提醒民眾,在進行房屋交易時,應詢問瞭解房屋所適用的登記規定,注意建物登記面積資訊,買賣雙方應詳實說明確認交易內容及計價方式,並要求不動產經紀業者依規定提供不動產說明書,如此才能確保買賣雙方權益。此外,內政部也規劃於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中,增加揭露「附屬建物之面積明細」、「主建物面積占建物移轉總面積之比例」及「主建物加陽臺面積單價」等相關資訊,以提供民眾更透明完整之交易實價登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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