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教育部訊
世界各國對於青少年運動人才培育的趨勢,多數是透過學校體育的培訓體系,我國則是以學校運動團隊或實施體育班制度,做為競技運動選手的培訓搖籃,多位在國際競技運動場上勇奪獎牌的選手,如亞洲最速男楊俊瀚、黃金右臂鄭兆村及舉重女神郭婞淳等,都是出身體育班的選手,充分顯示學校體育班為競技運動打下的堅實基礎。108新課綱實施體育班發展的願景是進一步培育學業及術科兼備的運動選手。
體育署指出,體育班政策自57年指定3所高中成立體育實驗班,至102年訂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作為法源依據迄今,已有735所中小學核准成立2,042體育班,學生人數逾4萬人,在全國22縣(市)中,僅金門縣及連江縣二縣未有學校設立體育班,可見體育班作為運動選手培訓基礎的普遍性。
體育班實施迄今,體育班學生課業成績低落的問題為12年國教課綱課審大會委員關心的議題,教育部組成體育班專案小組研議改善措施。經過多次會議研商,初步將體育班的問題分為:法規、行政管理(含成班條件)、教學正常化、訓練績效、設備資源等5個面向探討,研擬相關配套措施,以達到培訓學、術兼備的運動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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