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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6

呼籲全國教育夥伴與教育部共同守護學生不讓校園霸凌憾事發生

新聞中心/教育部訊
不讓任何一位孩子,因爲任何原因而受到歧視霸凌,是教育部與全體教育工作者最重要的責任,希望所有學校與教育同仁以最積極慎重的態度,去看待每一個正在發生或潛在的霸凌事件,以建立讓學生安心學習的環境,創造優質的教育環境,讓孩子可以快樂學習成長。

目前教育部已研議教師法修正草案,刻正送交立法院針對教師涉及性平事件、涉及兒少及體罰霸凌、教學不力與其他行為之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進行審議,以明確教師體罰或霸凌學生行為及身心侵害程度之認定,期能消弭教師不適任問題未獲妥善處理之疑慮。

依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19條規定:學校處理霸凌事件,發現有疑似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之性別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騷擾)情事者,應將事件移交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疑似被害人不願配合調查時,學校仍應提供必要之輔導或協助。

為精進各級學校推動防制校園霸凌之周延,教育部亦針對校園霸凌防制準則進行修正,修正草案除將明確規範校園霸凌定義外,鑒於網路霸凌已成為網路時代新興之霸凌型態,且有日益嚴重之趨勢,增列網路霸凌規定;另基於校園安全之整體性,亦要求教師應具備霸凌防制意識,避免因自己行為致生霸凌事件,或不當影響霸凌防制工作。若有教師霸凌之行為則依教師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規定究責。

教育部設置0800-200885防制校園霸凌專線電話(各地方政府亦有設立),全年24小時有專人負責接聽,每年大約有1,500通來電,除提供校園霸凌問題諮詢外,並協助校園霸凌事件之反映與通報,以有效即時處理與反映校園霸凌事件。

教育部再次呼籲:尊重與懂得理解他人,努力不再讓任何一位孩子因為霸凌、歧視而受傷,讓每個孩子為自己的樣子驕傲、自信,應該每個教育人員身上所肩負的責任,期希望透過整合教育資源,完善處理機制,促使實務工作有效落實,以建構友善校園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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