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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7

自發、樂活、愛運動|108年運動i臺灣計畫推動成果

新聞中心/教育部訊
體育署今(108)年與縣市合辦逾2,300項次活動,提供服務次數逾240萬人次,積極保障國人運動權,並協助縣市發展在地運動特色,結合觀光、地方文化辦理具延續性之大型體育活動,例如臺北馬拉松、新北市萬金石馬拉松、南庄山水悠遊行、日月潭國際萬人泳渡嘉年華活動、台灣米倉田中馬拉松活動、西螺七崁武術嘉年華、大鵬灣海洋活動嘉年華、台東之美鐵人三項競賽暨三項接力賽、大甲五十三庄武術傳奇系列活動、泳渡世界最美麗海灣-澎湖灣、馬祖國際馬拉松、金門縣迎城隍繞境踩街遊行結合民俗體育表演節慶活動。


另組成「運動i臺灣」i運動大使團,巡迴各通路(如各村里、衛生局處、社區關懷據點或各體育活動熱點)及活動現場協助宣傳,進而營造優質友善運動環境。透過中央及地方委員訪視輔導機制,今年無待加強縣市,特優縣市由去年9個提升至11個縣市。
體育署公布108年運動現況調查成果,參與運動人口比例83.6%,自97年以來已連續12年維持八成以上的高運動參與比例,尤其規律運動人口比例高達33.6%,且女性運動風氣成熟,銀髮族運動人口遠高於全民整體平均,顯見運動風氣在臺灣越來越興盛。規律運動人口 (7333定義:每週運動3次以上;每次運動30分鐘以上;運動時會流汗也會喘) 比例,也從98年的24.4%,增長至108年的33.6%103年至108年期間,規律運動人口比例穩定維持在33%左右,換算人口數增加約300萬人,體育署努力推動全民運動的政策已逐年呈現具體成效。


健康國民是國家最重要的資產,國民體能是國家競爭力的基石,國內外研究指出,參與體育運動不僅能促進健康,還能帶來社會效益並提高人們的幸福感。體育署自105年至110年推動「運動i臺灣」計畫,鼓勵縣市依在地資源及特色擬定執行內容,協助國人養成「自發(規律運動)」、「樂活(運動結合生活) 」、「愛運動(因興趣而運動)」的習慣,從較微觀的個人健康促進提升至更宏觀的社會環境層次,體育署將持續推動運動生活化,鼓勵沒有運動或沒有規律運動習慣者從事運動,提升民眾參與運動的意願與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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