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衛生福利部訊
金鼠佳年來報到,美食聚會少不了,隨著農曆春節來到,過年期間美食佳餚或是狂歡聚會當然都少不了,不過暴飲暴食或熬夜狂歡後伴隨而來的可能會有頭痛、腸胃不適甚至感冒等症狀,這時民眾可能選擇就醫或自行到藥局購買藥品,為讓大家能安心過好年,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幾個正確用藥小撇步給大家。
主動告知醫師或藥師病況:購買藥品前或看病時應主動提供自己的身體狀況,供醫師或藥師評估,包括是否對特定藥物過敏、慢性病或正在服用的藥品;女性則需告知是否(或可能)懷孕、準備懷孕或正在哺乳母乳等。
藥品標示要看清:用藥前應詳細閱讀外盒或仿單(說明書)的相關注意事項,不要馬上將外盒或是說明書看完即丟,這樣才能知道藥品名稱、成分、用途(適應症)、用法用量、注意事項、副作用或警語、保存方法等。
遵循醫囑按時用藥:應確實依照醫師、藥師的指示用藥,切勿擅自過量或減量使用,亦不可有過年吃藥會犯忌諱的想法而自行停藥。
諮詢醫藥人員才用藥:看病找醫師,用藥找藥師,任何用藥問題都可以直接請教醫師或藥師,或至社區藥局請藥師提供用藥諮詢服務。
注意用藥後情形:藥物過敏不可忽視,因此用藥後應關心身體變化,假如在用藥期間發生“疹”、“破”、“痛”、“紅”、“腫”、“燒”等藥物過敏6大前兆症狀,要立即攜帶正在服用的藥袋或用藥紀錄單回診就醫,讓醫生知道您用了哪些藥品。另外服用數日後,症狀如不見好轉,或更加惡化,也應儘速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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